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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出具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IPO企业审计报告信息(第一期)

发布时间:2023-03-06文号:注协简报〔2023〕第6期点击次数:

  2022年12月29日,中注协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50号),要求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各项任务的贯彻实施,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坚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立场,坚持质量导向、风险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事务所“看门人”职责,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审计鉴证作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沪、深、北三市无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信息。
  2023年2月9日,沪、深、北三市2022年度首份上市公司“金三江(301059)”年报信息正式公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该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我会提请北京地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首次备案参与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现行准则体系的规定履行职责,充分评估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与风险承担能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高质量执行业务。贯彻落实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充分识别和评估舞弊和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将执业风险与法律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2023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具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全国14家会计师事务所共为30家上市公司出具2022年度审计报告。其中,上证主板8家,深证主板12家,创业板8家,科创板2家。均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本期30家上市公司中,北京地区8家会计师事务所为1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年度审计报告(详见附表1)。其中,深证主板10家,上证主板3家,创业板3家,占该月沪、深、北三市已公告数量的53.33%。
  1家变更审计机构的上市公司涉及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1家(详见附表2)。
  二、出具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情况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全国13会计师事务所共为23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其中,上证主板7家,深证主板13家,创业板1家,科创板2家。均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本期23家上市公司中,北京地区7家会计师事务所共为12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附表3)。其中,深证主板10家,上证主板2家,占沪、深、北三市已公告数量的52.17%。
  三、出具IPO企业审计报告情况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沪、深、北三市共有34家IPO企业发行上市。其中,上证主板5家,深证主板4家,创业板6家,科创板6家,北证13家。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为其中的15家企业出具了审计报告(详见附表4),占该月发行上市总数的44.12%。其中,上证主板3家,深证主板2家,创业板4家,科创板1家,北证5家。
  截至2023年2月28日,沪、深、北三市共有7家已获批IPO企业宣布暂缓发行上市(详见附表5)。其中,上证主板2家,深证主板3家,创业板1家,科创板1家。
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为其中的2家企业出具了审计报告,占暂缓发行上市总数的28.57%。其中,深证主板1家,科创板1家。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无IPO企业宣布暂缓发行上市。
 附表:1.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明细表(2023.1.1-2023.2.28)
  2.北京地区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明细表(2023.1.1-2023.2.28)
  3.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明细表(2023.1.1-2023.2.28)
  4.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IPO企业审计报告明细表(2023.1.1-2023.2.28)
  5.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已获批IPO企业明细表

 

附件:第一期附表1.docx
  第一期附表2.docx
  第一期附表3.docx
  第一期附表4.docx
  第一期附表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