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法》施行以来,各级财政部门和评估协会对评估执业质量依法进行检查。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在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中,对评估人员签署、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重大遗漏评估报告依法进行了处理。根据《资产评估法》释义,重大遗漏评估报告是指因评估专业人员或评估机构的过失而对应当考虑的重要事项有遗漏的或使评估报告遗漏重要事项,造成评估报告不实。但课题组调研发现,对于重大遗漏报告的相关基本概念、认定标准和认定方式缺乏系统的研究,监管具体做法也存在一定差异,特别是对于重大遗漏报告的认定标准不完全统一,或者标准不完全明确。在此情形下,课题组开展深入研究并发布《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判定研究》。
本研究报告基于资产评估的基本功能与定位,系统分析了资产评估多维特点,通过分析收集到的财政部门对重大遗漏评估报告的判定规定和部分检查调查案例,提出了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判定标准和程序相关建议,对于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执业责任判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附件:重大遗漏资产评估报告判定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