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 · 监督 · 管理 · 协调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企业破产重整与涉执财产评估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1文号:京评协〔2026〕118号点击次数: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企业破产重整与涉执财产评估培训班的通知》(中评协办〔2026〕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6月11日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企业破产重整与涉执财产评估培训班的通知

中评协办〔2026〕31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2026年培训计划安排,中评协将于6月下旬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企业破产重整与涉执财产评估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政策制度解读;

(二)破产重整的模式与资产处置;

(三)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及专业技术评审有关问题讲解;

(四)破产程序中评估工作的关注点及风险管理;

(五)破产重整评估实务;

(六)《人民法院委托司法执行财产处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解读。

二、培训对象

执业资产评估师。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6年6月23日至25日,6月22日报到。

报到地点: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注册中心(学院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电话:0592-2578425)。

四、培训费用

免收培训费。学员公寓食宿费380元/人/天,学员自理。

五、其他事项

请各地方协会组织本地区执业资产评估师报名参加培训,并将下列事项及时通知到位:

(一)有意参加培训的资产评估师于2026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24:00登录中评协网站“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进入培训管理页面报名。本期培训班共100个名额,报满即止。

(二)已报名的资产评估师因故无法参加培训,请于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在“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取消报名,否则将会影响本人参加当年其他培训。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自行前往厦门国家会计学院。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相关事宜请联系中评协考试培训部:

邝老师,电话:010-88339672。

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技术支持:

13051653113、18515423171。

2.参训学员请提前使用微信绑定“厦国会教务处服务号”,在院培训相关事宜请联系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务一处:

涂老师,电话:0592-2578083。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