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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资产评估协会转发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深会员、荣誉会员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8文号:京评协〔2025〕68号点击次数:

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资产评估行业相关从业人员:

为树立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楷模,激励从业人员崇尚诚信、勤奋敬业,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23〕25号)(以下分别简称《资深会员管理办法》、《荣誉会员管理办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将开展2025年度资深会员、荣誉会员评审工作,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深会员

资深会员是中评协对在资产评估领域作出较大贡献或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个人会员授予的称号。

(一)申请条件

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并加入中评协15年以上的个人会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成为资深会员:

1.在资产评估领域具有较高声望或者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1)担任过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获得过全国或者省级以上表彰,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3)担任过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评协或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及以上职务;

(5)担任过中评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2.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1)近5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中国资产评估》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以上),或者出版过评估专业著作;

(2)参与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3年以上且表现突出;

(3)承担中评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3次以上且反映良好;

(4)经中评协认定实质性参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或者修订工作;

(5)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中评协研究课题,并通过相应验收;

(6)获得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才称号。

3.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较高的执业水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1)在资产评估机构内担任业务部门或者质控部门主管以上职务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创新能力,近5年作为资产评估师签字的报告20个以上,且相关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均未发现问题;

(2)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

(3)参加财政部或者中评协组织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3次以上且表现突出。

(二)不得申请资深会员的情形

存在下列情形的会员,不得参加中评协资深会员评审: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政法机关、监察机关、有关政府部门、中评协或者地方协会调查的;

2.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3.在资深会员申请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过去5年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自律惩戒的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资深会员,申请人应当向所在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

(2)《资深会员打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分表由申请人本人自行打分。

2.所在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初审合格者上报我会,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初审汇总表》(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我会、Excel版材料发送至我会邮箱);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资深会员打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我会、PDF版材料发送至我会邮箱)。

3.我会审核后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中评协。

4.初审合格者的有关材料将在中评协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中评协秘书处向常务理事会推荐资深会员候选人,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成为资深会员。

二、荣誉会员

荣誉会员是中评协对为资产评估行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长期在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的人员授予的荣誉称号。

(一)举荐条件

为资产评估行业作出突出贡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成为荣誉会员,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成为荣誉会员:

1.退休前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超过20年;

2.退休前长期从事资产评估教学科研或者行业管理工作,成果突出;

3.在资产评估机构或者行业管理岗位因公牺牲;

4.中评协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举荐程序

1.符合举荐条件第1条的,由单位会员举荐荣誉会员候选人。各单位会员于2025年5月16日前上报我会,并向我会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初审汇总表》(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我会、Excel版材料发送至我会邮箱);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举荐表》、申请条件中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版纸质材料一式四份、PDF版材料发送至我会邮箱);

2.符合举荐条件第2、3、4条的,由我会举荐荣誉会员。各荣誉会员候选人于2025年5月16日前直接上报我会,并向我会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举荐表》、申请条件中规定情形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邮寄至我会、PDF版材料发送至我会邮箱);

3.我会审核后于5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提交至中评协。

4.初审合格者的有关材料将在中评协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中评协秘书处向常务理事会推荐荣誉会员候选人,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成为荣誉会员。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221066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6层603(支持顺丰标快、EMS快递方式)

电子邮箱:wangxiaoxiao@bicpa.org.cn

 

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深会员评审工作的通知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荣誉会员评审工作的通知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

          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初审汇总表

          5.申请资深会员打分表

          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举荐表

          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初审汇总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4月27日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资深会员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荣誉会员候选人的通知4.18.pdf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docx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4: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初审汇总表.xlsx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5:资深会员打分表.docx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6: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举荐表.docx

京评协〔2025〕68号附件7: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荣誉会员初审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