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非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1〕220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本机构专项整治自查工作。
我会对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要求如下:
1.请各机构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附件2中的《自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表》《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的word版本,《资产评估师情况表》《资产评估师专职执业自查表》的excel版本,及以上文件经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PDF版本发到我会会员服务部邮箱(邮件名称为资产评估机构全称)。
会员服务部联系人:高鹏 魏培莉
联系电话:88221018 88221013
邮箱地址:gaopeng@bicpa.org.cn
2.请各机构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附件2中的《自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情况自查表》《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的word版本,《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明细表》的excel版本,及以上文件经法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单位盖章后的PDF版本发到我会监管部邮箱。
监管部联系人:孙晓薇 胡玲
联系电话:88221127 88221025
邮箱地址:pgeb@bicpa.org.cn
3.北京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中资产评估师整治范围为截至2021年9月30日,各非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人员(详见附件3)。
附件: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1〕2206号)
2.京财资产〔2021〕2206号附件自查材料模板
3.北京地区非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名单(截至2021年9月30日)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11月11日
附件:
1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京财资产[2021]2206号).pdf
2京财资产〔2021〕2206号附件自查材料模板.zip
3北京地区非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师名单(截至2021年9月30日).xls